| |
|
 |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总会介绍 > 机构职能 |
|
| |
台州市慈善总会机构职能
一、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权力机构,由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资金筹集、财务预决算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四) 选举产生理事会;
(五) 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二、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常务理事会召集。如遇情况特殊,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 听取和审查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 执行本会章程及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 审查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四) 听取和审查年度资金筹集和财务预算报告;
(五) 制定本会工作规则和资金管理等有关制度;
(六) 评议审定对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
(七) 选举常务理事会。推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
请名誉会长、顾问、名誉理事;聘任副秘书长;
(八)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九)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会;
(十)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三、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二) 讨论、决定 资金的管理、筹集和使用等事项;
(三) 讨论、决定与国(境)内外慈善组织进行交流合作等问题;
(四) 讨论增补理事人选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五) 讨论、决定其它有关事项。
四、会长办公会议
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重大问题由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向常务理事会通报。会长办公会议职权:
(一)贯彻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讨论通过会员入会、退会;
(四)研究日常工作中需要全体决定的事项。如组织广泛的慈善宣传、募集慈善资金、开展救助活动、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及国内外慈善组织的交流、合作等事项。
五、总会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能:负责总会的日常事务处理。联系电话:0576-8209825
传真:0576-8200655
(二)财务处
职能:负责总会的财务工作以及社会捐助款物的财务管理。
联系电话:0576-8209835
传真:0576-8200655
(三)宣传处
职能:负责慈善事业的宣传及理论政策研究。
联系电话:0576-8200661
传真:0576-8200655
(四)募捐处
职能:负责筹集慈善捐款。
联系电话:0576-8200662
传真:0576-8200655
(五)救助处
职能:负责各项慈善救助工作。
联系电话:0576-8207679
传真:0576-8200655
六、下设分会
(一)台州市慈善总会椒江、黄岩、路桥三区分会
职能:分别负责各自区域的慈善工作。
(二)台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
台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台州义工)是台州市慈善总会的分支机构, 是由热心慈善事业、志愿为社会义务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的群众性团体, 是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其宗旨是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传播文明。
义工分会的工作任务是:调查贫困人群的基本情况,唤起社会对他们的关心与帮助; 组织会员利用业余时间,不计报酬,服务社会;积极完成台州市慈善总会交办的义务工作;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