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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慈善能量 江苏首出政策

发布日期:2015-04-28 09:13访问次数:


激发慈善能量 江苏首出政策

2015年04月10日10:07 新华日报

  9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全国首个由省级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设立社会捐赠指数、慈善透明指数;并明确提出,支持单位或社区成立互助过渡性慈善组织,支持房产开发商、物业公司设立小区内的互助基金等新型慈善方式。

  社会捐赠总额5年将增5倍

  《意见》提出要设立政府支持、社会捐赠、慈善组织、志愿服务、慈善文化和慈善透明等六大指数,作为考量全省慈善能力的标准。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社会捐赠指数”:到2020年,全省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要达0.2%。

  按此目标测算,5年内,全省捐赠总额将达160亿元左右。数据显示,去年全省慈善资金年均支出为34亿元,也就是说,5年内,全省各类公益慈善组织的募款总量还要增加5倍左右。

  数据显示,发达国家捐赠收入一般占国民经济总量的1%;发展中国家如印度也有0.6%。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表示,和我们的经济总量相比,目前国内的慈善公益能量尚未被全面激发,发展潜力和空间巨大。“我们既要做经济强省,也要做公益强省。捐赠收入占比提升,能帮助构建‘发展型’社会救助体系,成功实现政府职能转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此外,《意见》还明确,今后我省家庭参与捐赠或提供志愿服务比例要达20%以上;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不少于8个,每个县(市、区)、街道(乡镇)都建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慈善组织;全省注册志愿者占城镇常住人口比例达15%,志愿者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平均达24小时以上;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活动的信息透明度达到80分以上。

  支持房产商、物业设小区互助基金

  提升慈善指数,比行政推力更有效的,是激发社会大众的公益能量。《意见》首次提出,在单位内部、社区建立登记或备案的互助性慈善组织;并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在本小区建立慈善互助会或设立互助基金,专门针对救助本小区有困难的居民,让人们在“家门口”就能得到帮助。“到2020年,全省每个城乡社区应拥有1家以上登记或备案的互助性慈善组织。这些小而灵活的过渡性慈善组织,更接地气,反应更灵敏,契合守望相助的中国邻里精神。”

  为充分激活“草根慈善组织”活力,我省已将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权下放给县市区。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表示,今后还将通过税收减免政策刺激慈善捐赠热情。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意见》还提出探索新型捐赠方式,比如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鼓励各地设立慈善信托。

  互联网募款需与公募慈善组织合作

  近几年,互联网、电商、新闻媒体等新平台搞的慈善募捐活动越来越多,如何鼓励慈善事业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并规范这些慈善行为?《意见》提出,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和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必须联合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募捐,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对利用其平台发起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合法性进行验证。

  为增强慈善组织的透明度,《意见》要求,慈善组织应及时公开款物募集情况,募捐周期大于6个月的,每3个月应向社会公开1次,募捐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应全面公开。《意见》还要求,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等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与互联网、新媒体深度合作,会让公益更加透明,公信力更强。”爱德基金会副董事长丘仲辉认为,眼下正是慈善机构拥抱互联网的大好时机。国内一些传统公益慈善机构已明显滞后,非传统的民间公益组织后来居上。2008年,爱德基金会与腾讯公益携手推出国内首个互联网捐赠项目——“网助成长”公益月捐。截至去年,已有超过71万网友参与捐助。当年这家基金会捐赠收入超亿元,网络筹款占所有捐赠的18%,比上年总筹款量增加560万元,增长率达38.5%,而最初2007年其网络在线筹款只有10万元。“互联网有助于创造人人参与的氛围和捐赠习惯,有助于筑起公益长城。江苏有8000多万人,如果每人都能捐出1元钱,慈善指数就会大大提升。也只有实现慈善常态化,我们才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交出一份漂亮的公益答卷。”

  本报记者 唐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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