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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届台州市“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评选活动的总结报告(台慈评办[2006]6号)

发布日期:2006-08-20 10:19访问次数:


台州市慈善总会文件

台慈评办〔2006〕6 号 签发人:林希才


中共台州市委、市人民政府: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提升全民的慈善理念,倡导团结互爱,树立慈善楷模,不断扩大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进一步推动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 2006 年 1 月开始,由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主办,开展首届台州市“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评选活动。


在市评选委员会的主持组织下,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宣传发动、提名推荐、事迹核实、候选对象公示、投票评选,最后确定“慈善集体贡献奖”32 名、“慈善集体突出贡献奖”13 名、“慈善之星入围奖”23 名、“慈善之星”10 名,6 月 16 日举行了隆重的颁奖典礼暨 2006“慈善一日捐”动员大会,演出了精彩的文艺节目,圆满落下了帷幕。这次评选活动,范围之广,时间之长,力度之大,工作之紧,是台州慈善史上没有的,真正体现了评选工作的民主性、先进事迹的真实性、被评对象的代表性,树立了学习榜样,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和热情赞誉。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 主要做法
2006 年 1 月 24 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批转《首届台州市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办发〔2006〕2 号文件),对评选的范围、条件,方法、步骤,时间要求和组织领导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整个评选活动拉开了序幕。

1、目的意义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慈善大会提出的“携手慈善,共创和谐”这一主题思想,通过总结十多年来台州社会各界大量的慈心善举、奉献爱心、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加强全民慈善理念宣传,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表彰在慈善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促进我市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2、范围、条件
1995 年以来,特别是 2001 年以来,热心支持和参与台州市范围内各类慈善事业,包括对民政、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卫生等部门在捐款捐物,助老、助孤、助学、助医、助残、助困和志愿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事迹生动感人,得到社会和群众公认的单位和各界人士(含华侨及港、澳、台同胞)。慈善集体评选,分为“慈善集体突出贡献奖”和“慈善集体贡献奖”。凡参评对象捐款在 500 万元以上,社会声誉较好的单位,可评为“慈善集体突出贡献奖”;凡参评对象捐款额在 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者,可评为“慈善集体贡献奖”。慈善之星评选,分为“十佳慈善之星”和“慈善之星入围奖”。

3、方法、步骤
评选活动分推荐、初定、公示、评定、表彰五个步骤,一环紧扣一环,严加把关,好中选优。
一是推荐:由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和各县(市、区)宣传部、民政局、慈善总会负责牵头,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结合评选条件和要求,提出候选单位、候选人名单。干部、群众亦可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直接向市评选办公室提名。
二是初定: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须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并附捐赠奖项复印件、事迹证明等有关材料,在入选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各县(市、区)慈善总会汇总送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市评选办公室审查后,提出候选单位、候选人名单。
三是公示:在《台州日报》上对候选单位、个人的简要事迹进行公示、宣传,广泛征求意见,听取社会各界反映。
四是评定:通过投票评选产生“十佳慈善之星”。组织百人评选投票团,由评委会成员、人大代表(5 人)、政协委员(5 人)、市直和省部属单位负责人代表,各县(市、区)宣传部长、民政局长、慈善总会会长担任。一人一票,按得票多少,选出“十佳慈善之星”。
五是表彰:召开表彰大会,对慈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在市级新闻媒体刊登宣传“慈善集体突出贡献奖”、“慈善集体贡献奖”和“慈善之星”、“慈善之星入围奖”名单,刊登宣传“十佳慈善之星”的个人照片、事迹。

二、几点体会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是顺利开展首届台州市“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评选活动的有力组织保证。
2005 年 11 月,首届中华慈善大会在北京召开。12 月,台州市慈善总会会长林希才向市委书记蔡奇、市长张鸿铭、副书记周国辉、副市长胡斯球分别汇报了中华慈善大会精神,并根据会议精神提出建议:举办首届台州市“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 评选活动。蔡奇书记当即作了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慈善事业非常重视,把支持社会慈善事业写进了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文件中去。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友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发展慈善事业,是全社会的事情,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大力给予支持、帮助。举办首届台州市‘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评选活动,对宣传慈善,人人参与慈善,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张鸿铭市长听取汇报后也作出重要指示:“开展慈善评选活动,它是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是宣传科学发展观过程,是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先进典型过程,是弘扬正气,最能说服人的。” 经过市慈善总会的积极筹备,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首届台州市慈善评选活动。2006 年 1 月 24 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以台市委办发〔2006〕2 号文件,批转了评选活动的方案。2 月 13 日以台市委办发电〔2006〕14 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成立首届台州市“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评选委员会的通知》,由市委副书记周国辉担任评委会主任,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王文娟、市政府副市长胡斯球、市慈善总会会长林希才担任评委会副主任,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市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玲芳兼任评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委副书记、评委会主任周国辉,十分关注评选活动的进展,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先后于 2 月 20 日、5 月 11 日主持召开两次评委会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就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形成合力,各负其责,精心安排,务求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6 月 12 日评选团会议上,他要求参加评选的同志,认真负责,公心、公平、公正地评出首届市“十佳慈善之星”。要让每一个评出的“慈善集体”、“慈善之星”都有导向意义,体现一个典型一面旗,一个先进一盏灯,真正地达到评选的目的,让一个先进带动一片、照亮一片。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评委会副主任王文娟,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介绍了台州慈善事业的发展情况,对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范围条件等通过新闻界向全社会进行公布。副市长、评委会副主任胡斯球,多次听取评选情况汇报,主持各项评选活动,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 6 月 16 日下午,首届台州市“慈善集体”“慈善之星”评选颁奖典礼暨 2006“慈善一日捐”动员大会在台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剧场隆重举行。省市领导对此次活动十分重视。原省政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省慈善总会会长孙家贤,原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省慈善总会顾问贺家弼,市委书记蔡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市政协主席陈子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肖培生、市委常委、秘书长卢子跃、市委常委、台州军分区司令员徐德坤、市政府副市长叶阿东,市慈善总会会长林希才,市慈善总会顾问陈幸均等出席大会(市长张鸿铭、副市长胡斯球因公出差,未能赴会)。表彰大会开得隆重、热烈,13 名“慈善集体突出贡献奖”、32 名“慈善集体贡献奖”的代表,10 名“慈善之星”、23 名“慈善之星入围奖”,共计 78 名,个个披红戴花,喜气洋洋,省、市领导向他们颁发了奖牌、奖杯和证书。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斌给台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授旗。省慈善总会会长孙家贤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市委书记蔡奇作了重要讲话(全文另发)。最后,演出了经过精心准备的、宣传慈善先进典型和慈善事业的文艺节目。

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在这次评选活动中,都树立了一个大慈善的观念,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同唱乐施好善、慈心善举一首歌。

1、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这次评选活动都很重视,为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台州市评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后,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民政局、慈善总会等单位,认真传达了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评选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大部分县(市、区)还成立了各自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有的还专门组织了评选办公室,将评选工作落到实处。3 月份,各县(市、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参评对象的推荐工作,及时上报了“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候选对象的事迹材料。这里值得表扬的是,仙居县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下,县慈善总会的牵头下,在做好台州市评选对象推荐的同时,还结合实际,开展了仙居县慈善评选活动,加强了宣传和组织推荐工作,评出了县级的“慈善集体”3 名和“慈善之星”12 名,扩大了慈善评选活动的成果,推动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2、主办、协办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在市评选委员会的具体主持下,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 民政局、市慈善总会主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 文广新局、市外侨办、台州日报社、台州广播电视总台、市总工 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关工委、市红十字会等 14 个单位协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精心安排,层层落实。无论是宣传发动,候选人的推荐、初定,还是公示、评定,以及最后的表彰大会,主办、协办单位表现出通力合作的大慈善理念,都为评选慈善先进这一目标而共同努力。市教育、卫生、外侨办、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成员单位,紧密配合整个评选工作,认真做好先进事迹的挖掘和材料的提供工作。市财政局大力支持评选活动,确保经费到位。市总工会、市残联在人员紧张的状况下,派出得力的人员参加评选办公室工作,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可以这样说,这次评选活动,实际上是一次慈善工作大合作,也是探索慈善工作新机制的尝试。

3、市慈善总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努力工作,环环落实。为了评选活动取得成功,作为牵头单位之一的台州市慈善总会,一开始就制定了周密的《首届台州市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评选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在评选过程中,先后召开了四次全市慈善总会会长、秘书长会议,将每一个阶段的评选活动,从事迹材料的呈报,到候选对象的核实、初定、公示、评选,层层落实。直至最后表彰大会的会务组织和文艺演出,市慈善总会都做了认真细致的工作,环环扣紧,件件落实,确保评选活动圆满完成。

宣传有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在整个评选活动中,把宣传工作贯彻始终,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营造了强烈的慈善氛围,为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召开新闻发布会。2 月 23 日,首届台州市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在椒江召开。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王文娟发表了重要讲话,向社会正式发布首届台州市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评选活动开始,公布了评选范围、条件和名额、评选方法与步骤、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等。人民日报驻台记者站、浙江日报驻台记者站,台州日报、台州广播电视总台、台州晚报、台州商报、新台州杂志等近 20 家媒体记者出席了发布会。林希才会长、市委周凌翔副秘书长等接受了媒体记者的提问。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扩大了社会影响,有力地推动了慈善评选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媒体公示。4 月 19 日《台州日报》无偿辟出两个版面,对 33 位“十佳慈善之星”候选人名单和主要事迹进行公示;6 月17 日又以一个版面,刊登“慈善集体”、“慈善之星”评选结果的公告。公示、公告刊登后,社会反响很好,达到了营造慈善氛围、宣传慈善理念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了慈善评选的成果。

巨众传媒网宣传。为了进一步强化慈善评选的宣传效果,使慈善评选家喻户晓,使慈善理念深入人心,评委会办公室与巨众传媒公司共同合作,利用其电视传媒系统的网络优势,制作宣传片每天反复在电视传媒系统中播放。机关单位、商场、学校、医院、银行……只要是装有巨众传媒公司电视系统的地方,每天都在播放着慈善评选的宣传片。其宣传效果非常突出,深入人心。

专题片制作。为配合慈善评选颁奖典礼的召开,评委会请台州电视台记者围绕“携手慈善,共创和谐”的主题,制作了一部慈善评选专题片。进一步宣传慈心善举,扶贫济困,慈善先进典型,褒扬人性真善美。这既是对慈善人物的颂扬,也是对慈仁善爱的呼唤,达到了震撼人心、与之共鸣的效果。

颁奖典礼文艺演出。在 6 月 16 日慈善评选颁奖典礼上,由台州本地演员演出了《蓝天下的至爱》文艺节目。演出以慈善精神为主题,以真人真事为背景,结合歌曲、舞蹈、情景表演等多种形式,倡导慈善理念,宣扬人间真情,深化了表彰大会的内涵,扩大了评选活动的影响。

1、反复研究评选范围条件、政策界限。为了达到慈善评选对象事迹的真实性,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更好地发挥慈善楷模的作用,评选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主办单位成员会议,广泛吸收意见,充分酝酿、反复讨论,制定出符合台州实际的慈善评选范围和条件,并对评选的有关政策界限作出了 10 条规定。评委会办公室对评选时间的界定、评选对象的确定、冠名资金的定位、捐赠地域的划定、慈善与公益事业的区分等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并以书面形式下发。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公平,为评选活动打下基础。

2、严格审查核实材料。各级慈善机构和评选委员会相关部门在立足冠名到位、立足本地、立足慈善的原则下,坚持调查摸底,逐一走访,挖掘和征集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的典型材料,反复核实,严格把关。评选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上报的参评对象事迹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按照评选的范围、条件认真进行核对。特别是关于捐赠金额,部分上报单位未分清慈善捐款与公益事业捐赠,评选办公室按照评选的有关政策进行了仔细的比照,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剔除,做到公平、公正。同时,对所有事迹材料进行了整理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形成了“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的单项事迹材料,确保事迹真实。

3、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层层推荐和反复核实,评选办公室于 4 月上旬提出了候选对象,其中“慈善集体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 13 家,“慈善集体贡献奖”候选单位 32 家,“慈善之星”入围名单 33 人。候选对象的事迹材料经过认真细致地整理并向市领导汇报后,4 月 19 日,对 33 位“慈善之星”入围名单和主要事迹在台州日报上以两个版面的内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4 月 19 日至 25 日。评选办设立了值班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公示反馈,广泛听取意见,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查。公示中,黄岩区宁溪镇反映一企业有一笔捐助款未到位的情况,评选办认真进行了记录,并委托当地慈善总会进行调查核实。最后确认反映情况属实,经过研究,将这一部分捐款予以了剔除。整个公示环节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让全社会都共同参与到慈善评选活动中来,以实现慈善评选的目的意义。

4、组织百人评选团,投票评选“十佳慈善之星”。在评定阶段,由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部分市人大代表(5 人)、市政协委员(5 人)、部分市直和省部属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宣传部长、民政局长、慈善总会会长共 110 人组成百人评选投票团。6 月 12 日召开了评选会议,到会 105 人。会上,专门审议通过了慈善评选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 33 位候选人中评选产生“十佳慈善之星”。整个过程参照法定选举程序,设立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发、回收、统计选票,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

树立了慈善先进典型,鼓舞了慈善工作信心通过首届台州市“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的评选活动,一是总结回顾我市慈善事业迅速发展的不平凡历程和可喜成果,向社会展示慈善事业的成绩。使人们了解慈善、参与慈善、支持慈善;二是表彰先进。对 10 多年来情系慈善,奉献爱心,为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宣传,起到鼓舞激励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三是进行一次生动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通过评选活动,我市涌现出一大批慈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 先进人物有:
中国首届慈善人物之一、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洪云兰
“浙江骄傲”十大人物之一、具有伟大母爱的罗雪华
浙江省爱乡楷模、台州市荣誉市民、台胞陈宜昌
浙江省慈善之星入围奖、企业家项道铨
台州市献血状元倪鹏富
浙江省爱乡楷模、台州市荣誉市民、港胞詹耀良
全国建设系统劳模、浙江省优秀建筑企业家陈方春
2006 中国慈善排行榜前十名之一、企业家陈逢干
台州市优秀残疾人林小琴
全国残疾人捐赠先进个人陈先志
他们是新时期的慈善楷模,值得全社会学习。

三、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的几点建议
首届台州市“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评选活动,有力地推动台州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华慈善大会“携手慈善,共创和谐”的主题思想在评选活动中得到了很好的宣传,激发了人们关注慈善、参与慈善的热情。同时,在评选活动的实践中,我们也深深地感到,发展慈善事业是全社会的事业,任重道远,需要得到各方面的关心与支持,来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此,我们建议:
1、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是调动社会资源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有利于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台州的慈善事业,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发展很快,在扶贫帮困、赈灾、配合政府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人们的慈善观念还没有得到全面提升;企业和公民对慈善事业的认知度、参与度还不够广泛;慈善捐赠尚未形成社会化,难度较大,募集的资金与困难群众要求救助的期望相差甚远。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民众参与、慈善组织实施,形成慈善事业发展的合力,全面激活慈善事业的生命力。

2、加强慈善事业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一个关心、慈善事业是人类爱心的生动体现,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充满人道关怀的光荣而崇高的事业。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以爱心奉献为宗旨的慈善事业,努力营造尊重、理解和关心、支持困难群体的氛围,有利于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和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

3、进一步加强慈善事业的组织建设。慈善事业既是老传统,又是新事物。随着我市慈善事业的迅速发展,慈善职能的不断扩大,慈善业务的逐步增加,慈善组织要加强慈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形象建设,努力提高慈善组织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有关部门要给刚刚起步的慈善组织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以适应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

特此报告。

台州市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二 OO 六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公益事业 慈善集体△ 慈善之星△ 活动总结 报告


抄送:中华慈善总会,浙江省慈善总会,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市民 局,市慈善总会,市评选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慈善总会,市有关领导。


台州市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评选办公室 2006 年 7 月 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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